法律关系的类型 法律关系的类型有哪些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法律关系的类型,以及法律关系的类型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谁能说说法律关系的分类
- 2、法律关系的名词解释
- 3、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谁能说说法律关系的分类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本答复采用下列分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名词解释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
(1)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内容;
(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意志作用于社会关系,借以保证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按照不同标准,法律关系的种类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积极型法律关系,消极型法律关系;简单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关系;以及各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民事法律关系可作如下主要分类:
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1·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终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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