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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还的法律依据(发还物品的法律依据)

频道:法律知识 日期: 浏览:1231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不参加的,应当公告停止使用该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完车管所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照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警部门公告停止使用其驾照法律依据。

发还的法律依据(发还物品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1没用2要去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及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后要求用人单位发还工资及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法律依据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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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还的法律依据